陪伴著王金平“參選到底”口號的,還有另一個口號,就是“總統”選票上一定會有我的名字”。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在“總統”大選的投票日,選票上表現印上“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名字及其照片,因而王金平是自信能夠成為“總統”候選人——無論是國民黨“換瑜”讓其取而代之,還是“郭柯王聯盟”推舉他循被連署人方式參選,抑或是親民黨將參選“總統”的“門票”禮讓給他。因而,王金平才有此豪言壯語。
其實,“總統”選票上,不但會印有各位“總統”候選人的名字和照片,而且還會印有與各位“總統”候選人搭檔的“副總統”候選人的名字和照片。實際上,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在“總統”大選中,“總統”參選人是必須與其“副總統”參選人一道搭檔參選的,從政黨推薦提名,申請成為被連署人及徵集連署書,到向“中選會”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再到進行競選宣傳活動,直到投票日的選票,以至是宣布當選名單;還有續後可能會發生的“選舉無效之訴”和“當選無效之訴”,以至是有人發動“罷免案”等,都是“孖公仔”。正因為如此,規範“總統”選舉的法律,才名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因此,王金平所說的“總統”選票中一定會有我的名字”,如果能實事求是地將其標的擴大解釋到“副總統”,而不是扯高身份,自以為是,老是強調要選正的,不選副的,那麼,即使是他未能以“總統”候選人的身份名列選票,也可以以“副總統”候選人的資格,被“中選會”將其名字印上選票。
實際上,王金平就有數次這樣的機會。第一次,是在國民黨“總統”初選過程中。如果他不是退出初選,韓國瑜在勝出後,無論是感念王金平在他參選高雄市長的過程中,聯繫協調組織當地的地方派系勢力,舉辦“三山”造勢活動,成功地將自己從“空軍”轉型為“陸軍”,助力甚大的功勞,還是有著利用王金平熟悉地方派系勢力的優勢,給自己的“總統”選情帶來“加分”作用,韓國瑜都有可能會邀請王金平作自己的副手搭檔。但王金平卻是因為個人情緒發作,而錯過了。
第二次是在郭台銘醞釀參選“總統”時,曾有意邀請王金平作自己的副手。但卻遭到王金平拒絕,反而要做正的。結果是鬧得不歡而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