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1日電/近日,世界銀行發布的《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排名比去年上升15位,名列第三十一。這是中國連續第二年位列營商環境改善幅度全球排名前十。從一定意義上說,這是我們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取得的重要成果。在今年2月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述了“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一重要論斷。
人民日報發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杜雲文章表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我們要進一步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在營商環境建設中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文章提出,把平等保護貫徹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平等是法治的內在價值。優化營商環境,就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堅持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今年出台的外商投資法,強調對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政府採購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平等對待。這一舉措有利於提振境外投資者信心,激發投資熱情。此外,還應在市場准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面,為民營企業打造公平競爭環境,給民營企業發展創造充足市場空間。推進產業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轉變,清理違反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的政策文件,推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同時,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增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感。
促使行政權力在法律框架內有序運行。規範權力運行是法治的客觀要求。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要求我們堅持用法治來劃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尊重市場經濟規律,注重通過市場手段調節各類主體的利益關係。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才能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不斷破除制約經濟發展和社會活力的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效激發市場內在動力和活力。當前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做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從實際出發,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以規範的程序、科學的決策維護重大公共利益、維護人民合法權益,促進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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