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就像報告中所說,應堅持從宏觀審慎視角防範住戶部門債務風險,多措並舉應對部分地區住戶部門債務增速過快和部分低收入家庭債務負擔過重問題。
首先,嚴格遵循“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機性購房。
當前中國樓市的一大矛盾是,一些核心城市的房價被認為有稀缺性與繼續漲價空間,但是,恰恰這些城市的家庭杠杆率處於過高的水平。如果輕易放鬆這些城市的調控政策,雖然有小部分有效需求湧入購房,但會推動整個城市房價上漲,並通過示範效應帶動其他城市房價上漲。因此,核心城市的調控政策絕不能放鬆,也無需加碼,核心城市應該抓緊落實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計劃。
其次,住戶部門杠杆率偏高的現象主要出現在東南沿海地區,主要由過高的房價所致。
長三角、珠三角等恰恰是中國的製造業中心與創新中心。房價(土地價格)過高就會導致整個經濟運行成本過高,尤其是人工成本也會隨著房價不斷上漲,影響這些地區正在轉型升級的製造業。如果放鬆對這些地區的房價調控而出現新一輪上漲,不僅削弱政府減稅降費的努力,還會讓處於轉型中的製造業企業預期惡化,影響投資。
其三,住戶部門杠杆率上升會對消費產生一定的擠壓作用。
人民銀行7月19日發布的《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19)》中指出,計量分析結果表明,控制人均可支配收入、社會融資規模等因素後,居民杠杆率水平每上升1個百分點,社會零售品消費總額增速會下降0.3個百分點左右。事實上,在過去兩年人們已經感受到家庭部門債務壓力導致的消費緊縮現象。中國正在努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如果房價繼續上漲將抵消這種努力。
中國應該穩定家庭部門的杠杆率,抑制資產泡沫,穩定房價、地價和預期,防止樓市大漲大跌,為供給側結構性與高質量發展提供穩定的環境,防範因樓市動蕩產生的金融風險。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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