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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水平逐步接近,為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提供有利環境。 |
中評社╱題:新形勢下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問題研究 作者:柳英(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經濟研究室副研究員
著眼於當前兩岸經濟合作水平與兩岸關係發展環境,未來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應務實逐步推進。從近中期來看,要逐步推動兩岸貿易、投資正常化和自由化水平,降低兩岸間貿易壁壘以及減少歧視性政策;從中長期看,應推動兩岸高水平貿易自由化和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實現兩岸共同市場。
2019年1月2日,習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中提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重要主張,並將“打造兩岸共同市場”作為其重要內涵。在當前中美貿易摩擦加劇、兩岸經濟關係面臨轉型升級壓力、兩岸經濟一體化速度放緩背景下,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意義重大,同時也面臨機遇與挑戰。未來應多層次推進兩岸共同市場的構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為和平統一厚植基礎。
一、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內涵與目標
1.兩岸共同市場構想的提出與發展
共同市場的概念於1956年在斯巴克報告中首次提出,共同市場不僅通過關稅形成的貿易自由化實現了產品市場的一體化,還通過排除集團內要素自由流動的障礙,實現了要素市場的一體化,不僅包括內部貿易的完全自由,而且包括勞動和資金的自由移動①。共同市場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高級階段。美國經濟學家貝拉·巴薩拉(1961年)根據參與經濟體消除障礙的程度將經濟一體化的組織形式分成優先貿易安排、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聯盟、完全的經濟一體化幾個階段。共同市場最典型的例子是上世紀70年代的歐洲共同市場。
兩岸共同市場的概念,最早由台灣蕭萬長先生提出。2000年島內政黨輪替後,時任國民黨副主席的蕭萬長先生提出建立兩岸共同市場主張,提出“兩岸若能成立共同市場,也就是讓台灣的資金、技術、市場管理以及經營理念和大陸的人力資源、廣大市場結合,加上大陸目前正積極開發的西部市場,兩岸的經濟將更快速發展,這也才是真正的雙贏”②。隨後,蕭萬長先生成立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宣導和研究兩岸共同市場的主張與理念。2005年,蕭萬長先生發表《一加一大於二:邁向兩岸共同市場之路》著作,對兩岸共同市場概念作了系統闡釋③:其一,由下而上推動。兩岸先從“下層結構”的經濟制度統合開始進行,再擴大到相關的社會政策,為未來政治制度的安排打下基礎。特別提出要以經濟效益為前提,讓參與的地區及其人民普遍受惠。其二,兩岸共同市場是大中華市場。明確指出台灣的全球化與參與區域整合,最重要的就是要利用中國大陸市場,台灣的發展必須緊緊依靠大陸市場。並提出,未來兩岸共同市場可將香港、澳門共同納入,結合四地優勢,形成更完整的區域經濟合作體。同時兩岸四地以大中華經濟區參與東亞經濟整合,可獲得更為有利的談判地位。其三,強調經濟整合與制度統合的機制構建。認為兩岸共同市場並非祇著眼於租稅優惠或投資貿易便捷,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經濟整合與制度統合的機制。在經濟整合的過程中,共同市場是重要的分界點,祇有“兩岸共同市場”的出現,才有可能進行更全面的經濟、社會與政治制度整合,有助於解決兩岸在制度、社會文化與價值觀念上的差異。其四,在兩岸共同市場的推動舉措上,蕭萬長先生提出要優先解決7個方面的議題,包括投資與貿易保障、兩岸金融合作與接軌、爭議排解與仲裁制度建立、知識產權的保障與專利認證規範的整合、就產品標準規格化、標準檢測認證等規範進行協商、提供台灣民眾同等待遇等。
大陸從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出發,較早對兩岸共同市場予以積極回應。2005年5月胡錦濤總書記與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會談後共同發佈“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④,其中在“促進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內容中,提出“促進恢復兩岸協商後優先討論兩岸共同市場問題”。2008年台灣領導人選舉過程中,兩岸共同市場一度成為馬英九、蕭萬長先生重要政見,但被民進黨等“台獨”勢力攻擊為“一中市場”,後改為推動簽署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兩岸簽署23項協議尤其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為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提供了一定基礎。2013年4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鼇亞洲論壇會見蕭萬長先生時表示,“過去台海局勢還不穩定時,蕭萬長就提出兩岸共同市場概念,是很有遠見的”⑤。2019年1月2日,習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們要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為發展增動力,為合作添活力,壯大中華民族經濟”⑥,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成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內容,成為新時代大陸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的重要方向。
2.兩岸共同市場的特色、內涵與目標
與歐盟、南方共同市場等共同市場實踐模式相比,兩岸共同市場構建過程中應體現鮮明的兩岸特色。首先,兩岸共同市場是一個主權國家內部兩個不同關稅區之間的經濟一體化安排形式,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是構建兩岸共同市場的政治基礎。其次,兩岸共同市場既要遵循經濟一體化理論與實踐的一般規律,也在具體內涵和實踐形式上體現兩岸特色,不拘泥於某種特殊的形式或者嚴格按照某些發展規律發展。打造兩岸共同市場長期應實現要素自由流動、關稅同盟等目標,但由於兩岸經濟體量、人口、產業結構差距較大,應本著循序漸進、先易後難原則逐步推動,而不是簡單照搬。再次,兩岸共同市場構建要體現兩岸同胞共同分享。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有利於讓台灣同胞全面參與和融入大陸市場,真正實現同等待遇,能夠優先分享大陸經濟發展紅利,增強獲得感。
兩岸共同市場具體內涵應該包括:其一,貿易投資自由化與便利化。兩岸共同市場應實現兩岸貿易自由化,絕大部分產品實現零關稅,全面消除貿易壁壘與障礙;在投資上實現市場准入的全面同等待遇,取消投資領域與行業限制,逐步實現雙向投資自由化。其二,逐步實現兩岸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務實推動兩岸資金、技術、人員等的雙向便捷往來,並予其同等投資、經營和就業環境。其三,產業融合發展。兩岸產業形成合理佈局、優勢互補,打造兩岸更為密切的供應鏈、價值鏈,尤其注重令台企參與以大陸品牌、市場為主的價值鏈構建,提升共同市場政治與社會效益,降低產業發展和利益分配不平衡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其四,“新四通”配套。習總書記指出,“兩岸要應通盡通,提升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可以率先實現金門、馬祖同福建沿海地區通水、通電、通氣、通橋”⑦。“新四通”著力於基礎設施聯通,如通過能源資源互通化解島內能源爭議與瓶頸,通過基礎設施聯通強化兩岸單一市場功能,通過標準互通增強兩岸新經濟融合發展等,兩者相輔相成,體現“兩岸特色”。其五,治理尋求突破,消除制度障礙。共同市場將加大促進兩岸共同治理的需求,人員等生產要素自由往來將大大增加兩岸共同社會治理與公共服務均等化需求。習總書記提出“兩岸鄰近或條件相當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⑧,提出了兩岸加強社會共同治理的新目標,應成為打造兩岸共同市場重視的功能與內容。同時,由於兩岸體制與制度的差異較大,兩岸產業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對外開放政策等的協調需要進行制度創新。
著眼於當前兩岸經濟合作水平與兩岸關係發展環境,未來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應務實逐步推進。從近中期來看,要逐步推動兩岸貿易、投資正常化和自由化水平,降低兩岸間貿易壁壘以及減少歧視性政策;從中長期看,應推動兩岸高水平貿易自由化和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實現兩岸共同市場。其短期目標與中長期目標如下:
短期目標。在兩岸恢復協商前,應加強民間交流與合作,以民間方式加強兩岸共同市場相關研究與探討,通過民間協商積纍共識。同時,在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過程中加快落實對台胞、台企的同等待遇,有條件的領域在落實同等待遇中單向開放市場。在兩岸恢復協商後,推進兩岸ECFA協議,並提高貿易自由化水平,推進ECFA2.0版⑨,在兩岸間建立高水平的自由貿易區。
中長期目標,在兩岸實現貿易自由化基礎上,逐步推動兩岸關稅同盟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同時加強兩岸政策協調並建立產業政策、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協調機制與平台,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促進兩岸公共服務均等化、便捷化,構建具有兩岸特色的共同市場,打造中華民族經濟體。
二、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意義
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是大陸未來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的更高目標,是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內容,同時對應對經濟全球化調整、中美貿易摩擦加劇、促進兩岸民眾獲得感和促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都有著重要意義。
1.將為提升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水平打開空間。當前兩岸間雖已簽署了ECFA,但目前實際執行祇停留在“早期收穫”的較低水平。由於已簽署的服貿協議和未協商完成的貨貿協議開放水平不高,兩岸ECFA即便完全落實,也並非高水平的自由貿易協議。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為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提供了更高目標,提供了更大的開放空間。雖然兩岸共同市場在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受制於兩岸政經條件難以全面實現,但為局部領域實施更高水平的開放提供了重要條件。兩岸在具備一定條件基礎上,可以在局部領域和地區先行推動共同市場的部分內容,逐步實現高水平經濟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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