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一些市民的主觀願望並非為暴徒“護航”,只是想藉這個日子表達自己的訴求,但從客觀效果看,“和理非”示威者過去確實充當了暴徒的“擋箭牌”。暴徒混雜在人群當中,趁機施暴,當警察拘捕時,暴徒混入人群,“黃媒”跟著歪曲報道,稱“警察毆打和平示威者”,更有不少縱暴派人士,橫在警察與暴徒之間,阻礙警察執法。
暴徒的險惡用心早已暴露,任何一個有責任感的市民都應該好好地想想:這一次難道還要為暴徒充當“擋箭牌”嗎?
“人權”已經淪為“人禍”
遊行、示威、集會自由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香港回歸以來,基本法賦予香港居民的這些自由得到充分保障,警方很少不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但是,放眼今天的香港,那些喊著“民主”、“人權”口號的人在幹什麼?他們公然剝奪了他人打工搵食的權利、經商開店的權利、上學讀書的權利、上街購物的權利、言論自由的 權利、免於恐懼的權利……由於政見不合,竟然當街“點火燒人”;由於區議會參選人令暴徒不爽,竟然被當街刺殺;由於清理街上雜物,七旬老伯竟被暴徒掟磚砸死;由於唱國歌說國語,竟然被打得血流披面;由於稱“支持香港警察”,竟然被非法禁錮毆打數小時。如此喪盡天良,令人髮指!
民主、人權是文明社會的產物。當人類處於茹毛飲血的野蠻時代,是沒有“民主、人權”概念的。六個月來香港發生的一切,讓人感到香港已變成了一個野蠻、愚昧、黑暗、恐怖的地方,所謂的“人權”已變成了“人禍”!
這些以“人權”為名、行“人禍”之實的流氓無賴為什麼要這麼做?大漢奸黎智英公開供述:“為美國而戰”、“香港是中美冷戰的前線”;美國政客也作出了旁證,稱香港發生的暴亂“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
到了這個時候,如果還有人對 “人權”淪為“人禍”的事實看不清楚,那是嚴重的弱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