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這些道德準則的促進下,一些國家的政府間或持有人與原權利人間達成了不少重要文物的返還協議。比如,2005年,英國政府將八國聯軍侵華時掠走的大沽口古鐘歸還中國;2005年,意大利歸還了1937年從埃及運走的具有1700年歷史的阿克蘇姆方尖碑。多種形式的文物返還都值得借鑒。
2001年,中國有關部門與日本美秀博物館簽署了文物返還互惠協議,美秀博物館將該館收藏的一件從中國盜竊並非法出口的北朝菩薩立像歸還中國;中方則同意該博物館租借並繼續展出該立像7年。這種方式既實現了文物的回歸,又使得持有文物的博物館能夠繼續利用該文物,從而使得原屬國和博物館所在地的公眾都能夠充分理解文物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將文物返還置於更宏大的框架體系中進行考量
20世紀90年代初,甘肅禮縣大堡子山秦公墓地被多次盜掘,大量珍貴文物被轉賣走私至海外。其中的一部分金飾片被法國企業家獲得並捐贈法國吉美博物館。數年中,國家文物局多次通過不同渠道向法國政府和吉美博物館提出返還要求。由於吉美博物館館藏文物屬於公共物品,且法國國內法規定“公共物品不可轉讓”,文物返還面臨著重大法律障礙。經過反覆磋商談判,中法雙方最終找到了妥善的解決方法:金飾片原捐贈人與法國政府解除捐贈協議,使之退出國家館藏,再由二人將文物返還中國。這是中法兩國政府與友好人士通過創新機制、突破文物所在國現有法律障礙的方式實現文物返還的典範,為中國乃至世界文物返還提供了示範案例。
2007年,意大利在本國文物市場查獲大量疑似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藝術品,隨即啟動國內司法審判程序。中國國家文物局在獲知相關信息後,先後多次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為其司法審判提供證據支撐,並通過外交渠道向意大利政府正式提出文物返還要求。2019年初,意大利法院終審判決將這批文物藝術品返還中國。這是近20年來最大規模的中國文物藝術品返還,也是中意兩大文明古國共同樹立的打擊文物非法販運、促進流失文物返還國際合作新範例。2019年3月,習近平主席出訪意大利期間與孔特總理會談,並見證了這796件中國文物藝術品的返還。
歷史上由於戰爭劫掠、盜竊、搶劫、非法出口等原因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理應通過法律或外交等渠道實現返還。然而,歷史事實的認定、法律障礙的消除、民眾意識的培育等,是長期複雜的系統工程,尋求互利共贏,才能找到各方均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在此過程中,我們需要更多地思考文物工作對於推動文明互鑒、人類進步方面理應承擔的使命,將文物返還置於更宏大的社會發展框架體系之中進行考量。(王雲霞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文化遺產法研究所所長)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