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遵守法律紀律。增強法治觀念,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黨的新聞工作紀律,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保守國家秘密。
1.嚴格遵守和正確宣傳國家各項政治制度和政策,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社會穩定;
2.維護採訪報道對象的合法權益,尊重採訪報道對象的正當要求,不揭個人隱私,不誹謗他人;
3.保障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注意保護其身心健康;
4.維護司法尊嚴,依法做好案件報道,不干預依法進行的司法審判活動,在法庭判決前不做定性、定罪的報道和評論,不渲染凶殺、暴力、色情等;
5.涉外報道要遵守我國涉外法律、對外政策和我國加入的國際條約;
6.尊重和保護新聞媒體作品版權,反對抄襲、剽竊,抵制嚴重歪曲文章原意、斷章取義等不當摘轉行為;
7.嚴格遵守新聞採訪規範,除確有必要的特殊拍攝採訪外,新聞採訪要出示合法有效的新聞記者證。
第七條 對外展示良好形象。努力培養世界眼光和國際視野,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積極搭建中國與世界交流溝通的橋梁,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
1.在國際交往中維護祖國尊嚴和國家利益,維護中國新聞工作者的形象;
2.生動詮釋中國道路、中國理論、中國制度、中國文化,著重講好中國的故事、中國共產黨的故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故事、中國人民的故事,讓世界更好地讀懂中國;
3.積極傳播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增進世界各國人民對中華文化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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