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次嘗到用公權謀取私利的“甜頭”後,黃毅也在權力和金錢中徹底迷失方向,失守底線,將本該用來打擊違法犯罪的公權力,當作一門賺錢的生意來運作。
2013年底,吸毒人員鄧某為了長期吸毒不被公安機關抓獲,通過中間人找到時任靖西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黃毅請求關照。
“如果想吸毒不被公安抓的話,每個月5號前交給我2萬元‘保護費’,還可以在靖西販賣一些零包的毒品。”黃毅說道。從此,鄧某抱住了黃毅這把“保護傘”,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黃毅先後6次收受鄧某所送的“保護費”共計11.5萬元。
黃毅不僅充當鄧某的“保護傘”,也對鄧某的其他請求提供相應地“幫助”。2014年5月31日,靖西縣禁毒大隊在楊某家中抓獲一夥吸毒人員,楊某是鄧某的好友,鄧某遂找黃毅幫忙協調。
黃毅在收下鄧某送來的7萬元“好處費”後,對楊某的妻子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後予以釋放。在楊某被批捕移送檢察院起訴後,黃毅再次毫不猶豫地收下鄧某送的5萬元,並為楊某導演了一出“立功”戲,幫助楊某減輕處罰。
除了為吸毒、販毒分子開後門、當幫手,黃毅還利用手中職權和關係為走私人員打招呼。2018年12月,靖西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查獲一輛走私凍品的車輛。情婦農某的弟弟受走私老板請托,找到黃毅幫忙疏通關係,放行被扣車輛。在黃毅的“關心過問”下,被扣押的車輛在第二天卸下凍品後即予以放行,黃毅也欣然接受農某的弟弟送給2萬元“感謝費”。
在一次次權錢交易中,這位曾經的“禁毒戰士”,一步步墜入犯罪的深淵。2019年2月,黃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2019年6月,黃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黃毅在懺悔書中悔不當初,只是這樣的後悔對他而言已然太晚,唯有以其前車之鑒警示後來人。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