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9日電/據武漢市監委消息:經中國石油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湖北省武漢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中國石油廣東銷售分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總經理何瑞林違反政治紀律,與有關人員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違紀違法問題,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何瑞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石油集團公司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何瑞林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企業退休待遇;由武漢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何瑞林簡歷
何瑞林,男,滿族,1956年10月出生,遼寧錦州人,大專文化,198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12月參加工作。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任中石油股份公司華東銷售分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總經理;2004年4月至2006年6月任中石油股份公司華中銷售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中石油股份公司華中銷售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中石油股份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中石油股份公司廣東銷售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15年7月被免去中石油股份公司廣東銷售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職務;2016年10月退休。
來源:武漢市監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