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1日電/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青海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海北州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游海洪嚴重職務犯罪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游海洪利用擔任海北州農牧局局長和海北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之便,為私營企業主在評定龍頭企業和承攬有關建設項目提供幫助,並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游海洪身為國家公職人員,背離入黨初心,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利用職權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財物,並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中央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情況下,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游海洪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游海洪簡歷
游海洪,男,漢族,1965年2月出生,河南通許人,大學本科學歷,1983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10—1986.12 中國人民解放軍汽車一團戰士;
1986.12—1989.10海北州祁連縣多隆鄉武裝部幹事;
1989.10—1990.10 祁連縣武裝部幹事;
1990.10—2006.09 祁連縣八寶鎮武裝部幹部、副鎮長、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團主席;
2006.09—2011.10 祁連縣委常委、八寶鎮黨委書記,縣委政法委書記、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祁連縣委副書記;
2011.10—2016.10 海北州農牧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6.10— 海北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副廳級)。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