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3日電/對比一審稿,二審稿細化了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相關規定,明確提出省區市可以對生活垃圾分類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23日,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對比一審稿,二審稿細化了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相關規定,明確提出省區市可以對生活垃圾分類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此前一審稿規定: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符合本地實際的分類方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實現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
對此,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草案應當進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明確分類原則,賦予地方政府相應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權限。
據此,二審稿提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能力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城鄉接合部或者人口密集的農村的生活垃圾,可以納入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應當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起示範帶頭作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可以對生活垃圾分類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