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嚴格監管體系
在實施垃圾計量收費制度之初,韓國一些市民亂扔垃圾、不用垃圾袋的情況時有發生。針對這些問題,韓國政府制定並實施了嚴格的監管制度。如果不在規定時間或不按分類規則亂扔垃圾,將面臨10萬至100萬韓元不等的罰款。
除了需要嚴格分類,不同轄區以及各個小區對於垃圾投放的場所也有不同規定。有的小區有固定的垃圾投放場所,有的小區則規定了垃圾投放的具體時間段以及臨時投放場所。
金碩俊是首爾市一處居民小區的物業管理員。每到小區的垃圾投放日,他都會去幫助和指導居民投放垃圾。“垃圾分類雖然看起來有些麻煩,但這是一種責任和義務。現在,垃圾分類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居民們基本能按照分類要求進行垃圾投放。現在,垃圾分類的要求越來越細化和嚴格。例如,只有沒有污漬的垃圾袋才能作為塑料類垃圾進行回收,有污漬的塑料袋則歸入一般垃圾,需要放入專用垃圾袋。”
從2000年開始,韓國補充實施了“垃圾違法投放舉報獎金制度”,獎勵額度最高可達處罰金額的80%。首爾市還推出了垃圾分類監管體系,由警察、環衛工人等參與管理監管,並在小區垃圾投放處設置攝像頭。這對隨意亂扔垃圾的行為起到監督作用。垃圾分類逐漸變為人們的自覺行為。
實施垃圾分類制度以來,韓國的垃圾回收率不斷提高。韓國統計廳的數據顯示,2017年,韓國的垃圾回收再利用率達到87%。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