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日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重磅發布。《意見》提出多項具體措施以支持民營企業的改革發展,其中,優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是《意見》重點著墨的內容之一。
經濟參考報發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文章表示,民營企業的發展史就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發展史。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民營經濟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中國經濟建設能夠在這40年間取得如此大的傑出成就,民營企業功不可沒。但是,總體繁榮並不意味著一帆風順,民營企業也面臨著諸多困擾,缺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就是擺在民營企業面前的一個“老大難”問題。《意見》的發布讓廣大民營企業再次吃下了一顆“定心丸”,這也是繼十九屆四中全會之後,民營企業迎來的又一個重磅利好。
文章提出,優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准入門檻要降低。進一步放開民營企業市場准入是最重要的舉措,雖然在數十年的發展過程中,民營經濟的市場准入限制不斷減少,准入門檻不斷降低,但各種“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依舊存在。《意見》關於進一步放開民營企業市場准入的規定,突顯政府解決這類問題的決心。
今年以來,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修訂,事項比去年縮減13%,“放管服”改革持續深化,不斷精簡市場准入行政審批事項,提升審批效率。下一階段,《意見》指出,將在電力、電信、鐵路、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放開競爭性業務,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民營企業的活力與創造力是其顯著的優勢,此次五大重點行業和領域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後,一方面,將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的活力與創造力,發揮民營經濟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民營企業進入這些行業和領域,將成為攪動市場的“鮎魚”,起到豐富競爭機制、完善市場競爭的作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優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審查制度要強化。完善的審查制度是公平競爭的前提,對當前市場中存在的不合理的行業准入、資質標準等一系列規定和做法要盡快清理,對剛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嚴格審查,確保政策紅利充分釋放,切實保障企業獲得實實在在的利好。
優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監管制度要統一。公平統一的監管制度是公平競爭的重要保障,是確保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平等獲得各類資源的基礎所在。《意見》進一步規範了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納入標準和程序,加強優化了營商環境涉及的法規規章備案審查,推進了各類監管的改革。這一系列舉措和改革,將從制度上保障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長久維持。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重申,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兩個“毫不動搖”是在新時代下中國經濟發展的必然抉擇和總體方針,中央堅定不移發展壯大民營經濟的戰略決心從來沒有改變,民營經濟也將在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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