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9)》指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切實加強和完善對存款人的保護,明確在銀行機構經營失敗時的損失分攤和風險處置機制,有利於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
重點五:推動出台實施金控公司監管辦法
會議要求,組織實施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推動出台實施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辦法。
此前央行、銀保監會就《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評估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認為,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名單不宜過廣,否則會加重整個銀行體系的監管負擔,且體現不出真正的差異化監管體系。未來有些銀行不一定會純粹以規模作為發展的唯一導向,因為規模太大,成為系統重要性銀行後,面臨的監管成本會隨之而上升。在差異化監管體系下,一些銀行對風險資產規模的追求可能會降低,由此有助於整個銀行體系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形成真正有效率的經營理念,而非規模導向。
在金控公司監管辦法上,易綱指出,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建立起宏觀審慎管理的專職部門,正在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集團的宏觀審慎管理,未來還將逐步拓展宏觀審慎管理的覆蓋面,完善宏觀審慎管理的組織架構,更好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證監會法律部主任程合紅日前表示,目前金融監管部門正在研究起草制定有關金融控股公司的制度規範。
(來源:央視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