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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醫院院長被判六年半
http://www.CRNTT.com   2020-01-05 17:00:28


  中評社北京1月5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蒙城縣人民法院對亳州市衛計(健)委原正處級幹部杜運志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杜運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杜運志在擔任亳州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及亳州市衛生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藥品、醫療器械銷售或職務晉升、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共收受財物價值642.8769萬元,其中458.1056萬元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得逞。

  蒙城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杜運志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具有索賄情節,依法對其從重處罰;對部分受賄,被告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對其減輕處罰;被告人在提起公訴前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主動履行財產刑,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蒙城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根據官方公布的簡歷顯示,杜運志,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安徽譙城人,199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醫學學士學歷。杜運志長期在亳州市人民醫院工作,從醫師,到主治醫師、消化科主任、副院長,“爬上”領導崗位。

  2005年4月,杜運志升任亳州市衛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5年後的2010年5月,杜運志開始兼任市人民醫院院長。2014年5月,杜運志卸去市衛生局的職務後,繼續擔任亳州市人民醫院院長(正處級),直到2017年12月轉任亳州市衛計委(衛健委)正處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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