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韓國瑜的這兩項表態,是明智之舉。因為按照國民黨依照黨章規定的時程進行黨主席補選之時,正是高雄市民團進行“罷免市長案”第二階段連署之際,韓國瑜倘宣布參加國民黨主席補選,可能導致他的宭境更糟,刺激更多的高雄市民參與連署,並在付諸投票時更多市民出來對“罷免市長案”投下同意票。
韓國瑜對領取選舉補助金的處置方式,則是吸取教訓。“九合一”選舉後,“監察院”的《廉政專刊》公佈,韓國瑜的存款比起二零零一年的申報,從二百四十四萬元暴增到四千五百五十九萬元。韓國瑜面對媒體詢問時,最初澄清說大部分是來自“政黨補助款”,後來又改口是“選票補助款”。他辯解說,最大的一筆就是選舉之後的補助款,其餘就是夫妻打拚,錢財乾乾淨淨,清清白白,沒有不可告人之事”。
實際上,韓國瑜在高市長選舉贏得八十九萬二千五百四十五票,這筆選票補助款以一票補助三十元計算,應可領到二千六百七十七萬多元。因而應是可以解釋得到他的存款增加的原因,這也能證明他的存款來源是光明正大的。
但問題是,韓國瑜並沒有像此前也曾參加直轄市選舉的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那樣,將市長選舉補助金全數奉獻給以各人名義成立的文教基金會,而是存進私人腰包。由於他不是以無黨籍身份參選,而是由國民黨提名推薦參選,將選舉補助金當作個人私產的處置方式,怎樣看都讓人們感到“不舒服”。因此,民進黨“黑韓”的一項內容,就是韓國瑜要籍著參選“總統”而實現個人“發大財”的美夢,將可能高達一億元以上的“總統”選舉補助金存進銀行私人賬戶。
這項攻擊對他個人形象造成不小的傷害,這也使他心生警惕,因而在選後主動提出,由國民黨中央領取他的“總統”選舉補助金。其競選辦的新聞稿也指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一條,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應於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次日起二十日內,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核算補貼金額,並通知依連署方式登記之同組候選人,或推薦候選人之政黨,於三個月內掣據,向“中央選舉委員會”領取。因而鄭重聲明,“總統”選舉的補助款依照法規必須全部交由中國國民黨全部領取,自己身為候選人不會拿到一塊錢。而韓國瑜本人也強調,就算拿得到,也會全部捐出去,並指出其他選舉期間的各項捐款,會將在近期內依法公布明細,最後他說道,“選舉補助款和國民黨主席一樣,都不是我的心之所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