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日發表富權的文章說,為期兩日的中國國民黨主席補選的辦理參選人領表手續,昨日結束。共有江啟臣、郝龍斌二人領到了登記表,並繳交了二百萬元的選務費。張亞中雖然也攜帶二百萬元支票前往領表,但由於他未曾擔任過中央委員和中評會委員,不符《國民黨主席選舉辦法》規定的資格,而被婉拒。因此,國民黨主席補選呈現江啟臣、郝龍斌對決的態勢。
張亞中昨日攜帶二百萬元選務作業費,前往國民黨中央黨部要求領表。他是明知《國民黨主席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的,因而對承辦領表作業的黨幹宣示自己的改革理念,強調國民黨經過兩次大選的挫敗,如要改革就要從這次補選主席開始,“革”掉此前的相關限制規定,包括曾任中評委或中央委員,以及要經具黨權的黨員百分之三以上連署等。他還執意要將二百萬元支票留下,以此來促使黨中央留下迴旋空間,由審查會認定其參選資格,過程中還曾一度情緒激動拍桌。但最終在承辦的組營部主任黃原亮,及聞訊趕來的組發會代理主委黃碧雲的相勸下,未能完成領表程序而離去。
張亞中的改革理念,及要籍著參加黨主席補選來推動其改革理念的動機雖好,但卻也陷入盲區。因為《國民黨主席選舉辦法》是由國民黨“全代會”通過的,即使不妥,但“惡法亦法”,也得執行。因此,只能是在今年的第二十屆第四次“全代會”召開之前,推動黨代表連署並提出提案,要求修訂《國民黨主席選舉辦法》,刪去被認為不合理必須“革”掉的規定內容。這樣,在二零二二年進行黨主席換屆改選時,張亞中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參選了。
張亞中昨日在遭到拒絕領表時,執意要留下二百萬元支票,顯然也非明智之舉。因為即使是他領到了登記表並也交了表,審查會在審查登記報名者的參選資格時,也將會裁定他不符合參選資格,按規定已經繳交的二百萬元卻不會退回。
至於曾經宣佈參選的武之璋,這兩天沒有前往領表。看來,他既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具參選資格,將會被拒絕領取參選登記表,而且也“掂量”過自己的“斤兩”,即使是能參選,也將會得不到多少選票,二百萬元選務作業費也將會是白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