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化與生物安全
安全化的理論指出,威脅的構成方式以及隨著安全問題而形成的問題,如何改變政策應對方式,以及疫病等威脅改變國家對於安全的認定與作用。
實際上,“生物安全”並非專門指涉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政策與實踐,及針對敵對者所攻擊的軍事防禦策略。相反的,生物安全係指針對新的或新發現的病原性威脅,而訂定的各種技術和政治介入舉措,也就是“確保健康”的措施。
在2008年美國前總統歐巴馬就任之際,白宮即將生物安全作為國家安全優先事項。包括:第一,防止生物恐怖襲擊:加強美國在海外的情報收集,在恐怖分子發動攻擊前進行辨識並擊潰恐怖分子;第二,建立緩解生物恐怖攻擊後果的能力:藉由連結醫療保險系統、醫院和公共衛生機構,確保決策者擁有管理疾病暴發所需的資訊和通訊工具;第三,嚴謹應對疾病的措施,減少遭受生物攻擊的後果;第四,加快新藥、疫苗的研究與生產能力;第五,領導國際合作,減少重大傳染病流行的影響:促進國際合作與努力,開發在全球都可以買到和負擔得起的新診斷方法、疫苗和藥物。在組織方面,2015年歐巴馬在國家安全會議當中設立一個常設委員會,協調整個政府疫情防備與應對措施。
法蘭西斯·福山認為,建構國家體制意味著創設新的政府體制,並強化現有的體制。這牽涉到四個面向:組織、政治體制、合法化以及文化與結構因素。習近平於今年3月2日也提到,“要把生物安全作為國家總體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平時和戰時結合、預防和應急結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結合,加強疫病防控和公共衛生科研攻關體系和能力建設”。
於是說,中國將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當中,將更強調生物威脅的風險識別與預警系統,建立生物安全的事件調查與溯源能力,生物安全事件發生後的應變與回復能力,以及健全公衛基礎建設與公眾教育,並且生物安全更應為跨部門與多機構的整合事務,而非像過去計畫經濟體制下按照行業設立單獨部門即可因應緊急事務。
四、安全化與新冠肺炎
“安全化”的作為並非直接說出“安全”的語彙,更在於話語的採用,也就是傳達需要採取緊急行動的威脅。而一旦確認緊急威脅的存在,安全的專業人員便可以運用這些工具,這也是“安全化”成功的關鍵。也就是說,“安全化”源於政治決策者成功的言語舉動,其所創造的動員結合專業人員的特定領域,也啟動一系列政策作為的實踐。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1月28日說到,“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始終是第一位的,疫情防控是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並需要建構“戰‘疫’命運共同體”,強調“戰疫必勝”,即已將新冠肺炎視為大陸嚴重的安全威脅。
在這之後,習近平在春節期間提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處於“加快蔓延的嚴重形勢”,強調黨政各級領導幹部,需要深入防疫控制第一線。在這情況下,大陸已將新冠肺炎視為安全威脅,並將其視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進行“乙類管理,甲類防控”。在面對此種疫病威脅下,強調以國家整體力量解決新冠肺炎問題。
當大陸對於疫病進行“安全化”的同時,已遠不同於哥本哈根學派所說的“言語行為”,而包括官方與非正式的言語行為,以及結合人員調動與動員。首先,大陸許多省份宣布進入“戰時狀態”。武漢於1月23日宣布防疫全面進入“戰時狀態”,封閉交通並管制人員進出。2月12日湖北十堰市張灣區發佈“戰時管制令”,北京市疾控中心於2月13日發佈戰時狀態令,包括北京與上海等直轄市進行小區(村)封閉式管理,廣東省人大也緊急立法,授權“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廣州、深圳)可以隨時徵用民間私人物資進行防疫。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孫春蘭也表示,要武漢以“戰時狀態”全力從源頭防控,“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調度,快速解決病人就醫、物資調度等問題”。而此處的“戰時”並非嚴謹的法律用語,而是以軍事語言表達公共事務的管理與危機處理過程。
其次,從中央到地方“一條鞭”式的管理體制。中國從中央到湖北的疫情防控體制,分別是以習近平為領導的中央政治局,以及以國務院李克強為組長的“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以及以湖北省委為主的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揮部。
第三,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每日公布最新疫情防控動態與相關政策。在非典疫情之後,大陸已建立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各地醫療院所即時報告個別傳染病資訊。外交部門多次召開外國駐華使館(團)疫情防控通報會,讓國際社會瞭解大陸疫情狀況。第四,解放軍派遣4千多名人員馳援武漢,負責興建火神山與雷神山醫院等,並從解放軍各醫療單位調派1400名醫護人員進駐。
此外,解放軍也承擔武漢市民生活物資配送供應任務,而且軍事醫學研究院也參與疫苗和抗體研制。所以,政府更為重視由疫情所延伸的安全問題,凸顯政府嚴格管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項所能使用的工具、資產或改變治理模式。
在新冠肺炎爆發的同時,大陸也啟動新一波疫情防控體制與國家公共衛生應變體系的建構。在醫務人員方面,提高防疫醫務人員的津貼,提高第一線醫務人員薪資待遇,並與醫務人員確認輪休制度與提供生活保障。在法規部分,除將訂定《生物安全法》外,將修正《傳染病防治法》與《野生動物保護法》,將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
在公共衛生體系部分,將繼續培育全科醫生與實施分級診療制度,並強化公共衛生的風險研判與協調合作機制,並利用大數據、雲端運算與人工智慧等進行疫情追蹤與研判。在醫病保險與救助方面,將推動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原則,並改革醫保異地即時結算制度,實施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制度等。
安全化的過程當中,涉及到資源調動與人力及物力的全方位動員。同時,提高民眾的公共意識與改善國際形象,以及防止恐慌和社會不安,這也需要結合地方和全球公共衛生與更為廣泛的疫病安全合作。這也回到“北京防疫模式”與“西方防疫模式”何者較能控制疫情的辯論。
未來對於全球健康的威脅將不僅來自於自然界的病毒,也可能來自於人為的病原體。隨著科技的發展結合人類的惡意行為,而出現生物武器的威脅,實在需要進行早期疫病追蹤,並促進通報體系透明的制度化。
一場新型疫情可能在大陸的社會與民間塑造公共意識與追求言論自由。民間社會所要求更多權利可能就此展開,而從大陸中央強調國家安全與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來看,顯見由上至下的治理模式仍是大陸因應危機的慣性作為。這場疫情終會過去,如何強化國家現有防疫與公共醫療衛生系統的機制、體制與法制,將是大陸未來的挑戰。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0年4月號,總第26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