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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聯動協同 建立“巡察+”監督機制
http://www.CRNTT.com   2020-04-15 11:14:48


  中評社北京4月1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探索建立“巡察+”監督機制,推動巡視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有效貫通,把聯動協同體現在監督全過程,著力構建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

  巡察+審計,讓監督更加專業。協調市審計局派出專項審計小組,開展“審計回頭看”,將審計結果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發揮巡察政治體檢和審計專業體檢的結合優勢。市委巡察辦採取‘巡審結合’的方式,發函協調市審計局對某市直單位2016年以來經營性資產收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將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列入下一步巡察重點監督內容。指導縣(市、區)針對財務量大、賬目複雜的單位,開展財務收支專項巡察,實行巡察和審計同步部署、同步進駐、同步開展,相互借力,提升監督質效。

  巡察+派駐,讓監督更加精准。建立市委巡察機構和派駐機構常態化聯繫機制,全方位核實情況鎖定問題,及時跟蹤了解整改情況,提高巡察監督質量。強化派駐機構與巡察組信息交流,定期組織面對面座談,加強溝通銜接,使巡察組發現問題線索更加精准高效。同時,巡察中發現的問題線索,也為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開展日常監督指明了方向。

  巡察+紀檢監察,推動實現邊巡邊改。巡察前,紀檢監察機關提供在監督檢查、信訪舉報、執紀審查等方面掌握的被巡察單位問題和線索以及違紀違規情況,為巡察工作提供參考。巡察期間,統籌巡察機構與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力量,選派不同崗位的紀檢監察幹部參與巡察,落實重要問題集體研判制度,推動邊巡邊改。巡察後,對問題線索分類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部門處理,建立巡察移交問題線索辦理“綠色通道”,對移交後問題線索處理較慢的,市委巡察辦將及時發出催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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