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7日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昨天把已公布的“緊急事態宣言”實施對象擴及全境,其中疫情較嚴重的13都道府縣被定位在“特定警戒都道府縣”,須採取重點性防疫措施,嚴防疫情擴散。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安倍本月7日在聽取專家意見並赴國會報告備詢後,基於“新型流感對策特別措施法”首度公布“緊急事態宣言”,以東京都、大阪府、千葉縣、神奈川縣、埼玉縣、兵庫縣及福岡縣等7都府縣為實施對象,時間到5月6日止,為期約一個月。
由於境內疫情持續延燒,加上部分未被納入“緊急事態宣言”的府縣對中央政府作法頗有微詞,就在距首波“緊急事態宣言”才9天後的昨天,安倍再公布第2波“緊急事態宣言”,將適用對象從原本的7都府縣,擴及全境47都道府縣。
日本放送協會(NHK)、全日本新聞網(ANN)、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昨天晚間在首相官邸召開對策本會議,安倍會中表示,北海道、茨城縣、石川縣、岐阜縣、愛知縣及京都府共6道府縣,疫情蔓延程度跟首波“緊急事態宣言”對象的7都府縣相同。
因此,日本政府認為東京都、大阪府、千葉縣、神奈川縣、埼玉縣、兵庫縣、福岡縣7都府縣,及北海道、茨城縣、石川縣、岐阜縣、愛知縣及京都府6道府縣,有必要特別採取重點性防止疫情擴大措施,因此將這13都道府縣定位為“特定警戒都道府縣”。
至於選出這13個都道府縣的標準,日本專家組成的諮詢委員會會長尾身茂說,跟當初選定7都府縣作為首波“緊急事態宣言”對象,基本上是相同想法。
中央社援引報道,尾身說,考量到累計感染人數在一定數量以上、感染人數倍增所花時間,及無法掌握感染源比例等3要素時,茨城縣、石川縣及岐阜縣很明顯地跟非13都道府縣的其他34縣情況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