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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律師葉慶元8日接受媒體訪問。(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17日電(記者 倪鴻祥)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罷免案投票,法院今天裁定駁回。“中選會”下午將開會確認罷免韓國瑜案,一旦公布成案,依選罷法規定要在60天內辦理投票;“中選會”將公布投票日期,預計6月舉行罷免投票。
韓國瑜認為罷免活動及連署書簽署在他就職未滿1年開始進行,違反選罷法。8日委託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律師葉慶元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罷免案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今天裁定“聲請駁回”。本案可抗告。
“中選會”、罷韓團體一方則抗辯,只要在市長就職滿一年隔天提案、送件,就不違法,法律並未禁止這之前不能宣傳、連署,批韓國瑜以法律戰阻擋,直接影響高雄市民參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