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產品風險等級認定問題。據記者了解,考慮到客戶做賬戶原油產品雖然面臨一定本金損失的風險,但該產品並不帶杠杆,國內銀行在產品設計之初,評定客戶准入風險等級均為平衡型(及以上)投資者。
中行最新版的協議顯示,個人賬戶商品交易業務要求投資者為風險評級在平衡型以上,可與銀行簽訂有關產品協議。
“平衡型客戶風險評級一般對應的是R4(進取型)產品,R4級的產品正常來說最多本金全部損失,不存在‘倒欠’幾倍的,這種風險如果單純以評級來披露、對應,銀行在信息披露、風險揭示、投資者評測等方面的義務履行是不到位的。”有金融律師認為。
在他看來,如果相關投資確實存在本金虧沒之後還要倒貼的情況,需要專門進行風險揭示,投資協議中也需要用黑體字特別提醒,“這種文字性提示是必須顯著體現的”。
在這個層面上,不但是中行原油寶,工行、建行等其他國內銀行的原油類大宗商品理財產品的風險認定或均存在問題,在原有的銀行認定中,從來沒有提示過負價格。
有律師指出,如此高風險的產品,這些金融消費者是否適格?至少從目前來看,並非所有金融消費者都能“買者自負”。
第二,高風險產品過度宣傳問題。自3月以來,WTI原油一直處於罕見的高波動行情中。3月9日,WTI原油單日大跌27%;3月18日,大跌16%,緊接著3月19日大漲14%;4月2日、3日,分別大漲16%、17%,4月21日大跌38%。
在如此高波動的行情下,即使沒有杠杆,對普通投資者而言,賬戶原油也是極高風險的產品,而中行江西分行甚至在微信公眾號推薦原油寶產品,稱“抓住一波活久見的原油行情機會,收益率超過37%,僅僅用了5天”,通過網銀、手機銀行簽約就可以交易了,絲毫不提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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