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有重複性研究結果證實
事實上,不同國家針對瑞德西韋的研究,也提前披露了一些結果,但有些試驗呈現相反的結果。
根據英國《金融時報》的報道,在中國的試驗中,對237名患者進行的藥物試驗顯示,服用瑞德西韋的158名患者病情並沒有得以改善,病原體即新冠病毒在血液中的存在也沒有減少。另外,該藥也在一些人身上出現了明顯的副作用,有18名患者被停藥。
但也有相反的研究結果披露。美國的醫療新聞網站STAT News最近報道稱,芝加哥大學第3期藥物臨床試驗中,試用瑞德西韋治療新冠肺炎重症患者,大多數患者“發燒和呼吸道症狀迅速恢復”,不到一周即可出院。
這兩種互相矛盾的消息,都是新聞媒體的報道。嚴格意義上來說,不是科學研究的學術文章,也沒經過專家把關、同行評議等程序。
而即便有論文結果發表,也未必就是最終結論,還需要有重複性研究結果的證實,即不同的研究團隊在相似或相同的情況下進行研究,並得到相似或相同的結果,才能確認瑞德西韋是有效還是無效。
此外,判斷藥物和疫苗的效果需要大量的病例或志願者。3期臨床試驗有最低病例數要求,新藥上市後還要進行第4期試驗。而中、美等國的受試病例有限,從試驗的設計和統計學意義來看,都達不到得出客觀結論的要求。
因此,即便這兩個試驗能得出些許結論,也是部分和初步結論,更何況這兩個研究都因為人數不足而按下暫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