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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廣東“採取粵港澳三地隔離醫學觀察結果互認措施”,但入境人士須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圖片來源:大公報) |
中評社香港5月5日電/據大公報記者盧靜怡廣州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宣布豁免內地設廠的港商及員工14日強制檢疫,有中小企意見認為,雖然返港獲豁免,但港商入境內地仍要隔離14天,商家依然無法完全受惠。不過,昨日網上流傳一份文件顯示,廣東將“採取粵港澳三地隔離醫學觀察結果互認措施”,港澳相關入境人員若在隔離14天後的24小時內入境,加上有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可以免除在內地隔離。大公報記者從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官網上發現,其中一份已辦結的信訪回函的引述文件中,也提到與網傳文件類似措施。
特區政府昨日公布,港企廠商人員到訪內地工作後返港可豁免隔離14天的申請詳情後,無獨有偶,當天另一份涉及內地有關粵港澳隔離政策的文件截圖,也在網上多個港人圈流傳。
網傳文件交代了港澳人員入境內地可豁免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條件,當中包括已事先曾完成隔離;在隔離後24小時內入境;有七天有效期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等(詳見附圖)。如無核酸檢測證明,需在入境口岸進行檢測並等待。
需附陰性核酸檢測證明
大公報記者在惠州市博羅縣官網上刊登的一份信訪回函中發現類似內容。一名在澳門工作的內地市民諮詢入境隔離政策事宜,當地有關部門在回函時提及《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於印發境外來粵返粵人員的醫學觀察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相關規定。
該回函表示,按照《通知》規定:“相關入境人員在粵港澳三地之一完成14天隔離醫學觀察後,憑粵港澳三地出具的《完成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告知書》,及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七天內出示的陰性核酸檢測結果證明(如無,可在口岸補檢,結果七日內有效),在結束隔離後24小時內跨境通關可免除跨境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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