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近期,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多次組織教授們就疫後中國經濟重啟建言獻策,根據疫情影響性質以及中國經濟核心邏輯的變化,提出了一攬子政策建議。其中,發放規模為9000億元現金券和消費券。對低收入群體和疫區民眾發放現金券,政策目標是紓困;全國範圍內大規模發放數字消費券以提振消費的建議,備受外界關注。
雖然課題的研究有點滯後,很多地方已經在發放消費券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且取得了一定效果。日本、香港、澳門等國家和地區也出台了給居民發放現金的政策。但是,在如何更好地穩定經濟增長、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方面,提出一些具體的意見和建議,也是能夠為宏觀經濟決策和政策制定等提供參考的。關鍵就看,所提的意見和建議,是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能否進行操作,或者說實施以後能否產生應有的效果、達到應有的目的。
我們注意到,意見和建議沒有單一地強調發放現金或消費券,而是從兩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措施。一是通過發放現金券,重點對低收入人群和疫區民眾的紓困;一是發放數字消費券,提振消費。應當說,這樣的設計方式,還是比較契合當前中國實際的,也是比較符合中國居民的消費習慣和現狀的,是能夠對經濟產生一定的提振作用的。
要知道,中國居民的消費理念,尚沒有達到發達國家居民的水平,更多的居民,仍然把儲蓄當作財富分配的主要方式、主要手段。即便不是儲蓄,也是理財、購買金融產品、投資品等,主動消費的意識還不是十分的強,消費的內在衝動還沒有得到有效激活。一方面,與房價的過快上漲有關,許多居民的財富轉移到了房產上,且因為房貸等,影響了居民的消費動力;另一方面,教育、醫療等支出依然較高,壓力較大,消費顧慮較多。因此,如果單純地通過發放現金來刺激消費,效果非常有限,能夠有20、30%轉化成消費就相當不錯了。
而從實際情況來看,能夠轉化成消費的,也主要是中低收入人群,特別是低收入人群,而不是中高收入人群。中高收入人群已經進入了一般消費的瓶頸期,且相當一部分受制於住房、教育、醫療等。因此,給低收入人群發放一定現金券,是可行的,也是能夠帶來一定消費影響的。前提是,所發放的現金券不能太多,且必須結構合理,如生活必需品、生活資料補貼等,且可以依據不同居民的不同需求,發放不同的現金券。必要時,還可以對低收入家庭的學生發放現金券,以減輕家庭的生活負擔。
至於建議提到的疫區居民,可以區分不同情況,尤其是疫情影響情況,適度地發放一些現金券。但是,由於操作難度較大,很難區分哪裡是真正疫區,哪裡不是疫區,原則上不要過多使用。具體的操作,還是可以依據收入水平的不同來實施。所不同的是,可以依據復工復產等方面的情況,降低發放門檻,增加現金券發放比例。
對於其他居民,要想發揮消費券對消費的拉動作用,以數字消費券的方式進行,經過部分地區的實踐證明,不失為一種比較有效的方式。需要把握好的是,數字消費券的發放範圍、消費領域、消費方式等。要知道,數字消費主要集中於中青年群體,也就是能夠較為熟練操作互聯網工具的群體。如此一來,那些對互聯網不是十分熟悉、操作不太熟練的群體,可能就會吃虧一點。因此,在數字消費券的設計方面,是否也能考慮到老年人群體、農村居民等,設計一些可以讓他們享受的數字消費券。特別是對生活資料的消費,要能夠設計出更好的消費券,以鼓勵和促進不同層次居民的消費。
從總體上講,結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台一些現金券和數字消費券政策是合適的,也是能夠對消費起到提振作用的。建議提出的規模是9000億。9000億的規模到底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現金券比重多大,需要進行認真研究和測算。而9000億消費券中,中央財政承擔多少,地方財政配套多少,為什麼是9000億,而不直接放到10000億,或者按每人1000元計算規模,等等,也需要進一步研究和推算。
筆者的觀點是,不管規模多大,應當把握兩個40%,亦即現金券不能低於總規模的40%,中央財政承擔的比例不低於40%。前者是,鼓勵居民消費的政策,也要重在提低,要既能達到提振消費的目的,也要達到公平社會財富分配的目的,而不能因為消費券的發放拉大社會財富的分配差距。後者是,多數地方的財政已經捉襟見肘,拿出更多資金的難度很大。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還需要通過財政轉移支付解決。因此,中央財政要適當多承擔一些。同時,企業和高收入者,也應當通過一定的政策手段,鼓勵其幫助中低收入者、擴大就業和促進居民創業。
來源:和訊網 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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