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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黨籍委員傅崐萁。(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14日電/花蓮縣無黨籍“立委”傅崐萁被控於1997年間炒作凱聚等股票,纏訟超過20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去年判他2年10月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而定讞,傅崐萁須入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展開防逃。
傅崐萁被控於1997年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遭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判刑6年、二審改判4年,到了更二審時已纏訟13年,因此更二審改依《速審法》減刑,僅判刑3年,但仍被撤銷發回,高院更三審去年2月間輕判2年10月。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最高法院”立即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至於傅崐萁入監後,“內政部”將另外舉行花蓮縣“立法委員”補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