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檢察官認為這是有種族主義的暴力犯罪行為,要求對這夥不法分子判處5年至8年有期徒刑。5月15日,法庭認同檢方和被告律師提出的搶劫犯罪涉種族歧視罪名,對3人的行為作出有罪判決:伊利斯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馬爾萬被判刑5年,緩刑一年;喬阿希姆被判刑3年,緩刑18個月。除刑期外,要對受害者損失作出賠償。法官表示,這個判決包括了對“違反某些基本價值觀的行為”的加重懲罰。
法庭宣判後,林修武律師表示,由於一些亞裔不願意報案,有的人害怕被報復而不願出庭作證,因此,實際受害人要比警方記錄的要多。他呼籲,大家在受害後要勇於報案,並出庭作證,這樣才有利於對犯罪分子實行法律制裁,對潛在犯罪進行震懾。
近幾年來,巴黎大區以亞裔人群為盜搶目標的案件不斷發生,警方也破獲不少這樣的犯罪團夥,但勢頭卻難以遏制。當地華媒呼籲,在做好防範的同時,一旦受害,積極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