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說,兩個“1萬億元”全部轉給地方。
具體講,特殊的轉移支付機制將建立,讓資金坐著“直通車”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於保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決不允許截留挪用。
抗疫特別國債的用途“顧名思義”——主要用於地方公共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抗疫相關支出。
抗疫特別國債的發行是首次,但特別國債並非新鮮事物。我國曾在1998年和2007年分別發行過2700億元和1.55萬億元的特別國債。
所謂“特別”,就是為特定目標發行,具有明確的用途。
特別國債不計入財政赤字,納入國債餘額限額。此次1萬億元的規模,發行期限將以10年期為主, 與中央國債統籌發行。
至於3.75萬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既可作為重大項目資本金,又能支持重點在建項目和補短板工程。以5G為代表的新基建、新一代信息網絡、智能充電樁、新能源汽車、新消費等都能從中受益。
這裡,想到財政部部長劉昆22日在“部長通道”上算的一道加減題:
今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0270億元,支出247850億元。一收一支,多出來的6萬多億元就是今年增加的支出所在,也是兩個“1萬億元”等特殊安排的特殊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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