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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蔡英文主席不執行“解散派系”決議?
http://www.CRNTT.com   2020-05-27 09:55:02


 
  實際上,無論是陳菊,還是“新潮流系”,都是力拱曾任高雄市副市長的劉世芳,代表民進黨參加高雄市長選舉。但她在二零一八年的黨內初選前,因陳菊的《花媽有話說》一書引發派系“口水戰,因而被迫退出初選。後來黨中央綜合平衡“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名單時,“新潮流系”推薦了劉世芳,並獲安排進“安全名單”,成功當選。現今,更被“新潮流系”視為“接班人”,安排與梁文傑一道參選中常委。而按照“新潮流系”的實力及配票精準技術,拿下兩個中常委席位是“容易過食生菜”,因而篤定當選。而倘“罷免案”過關,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必須在三個月內進行市長補選,因而就正好是為劉世芳造勢。但高雄市代表主委的選舉結果,一向在高雄市所向披靡的“新潮流系”,竟然大輸五千多票,形成較大的差距,如果將此結果移植到高雄市長黨內初選,劉世芳必然飲恨。因此,“新潮流系”可能會對推動“罷免案”急流勇退。

  此顯示,“新潮流系”的螺絲已經生鏽,不再“隨心所欲”。實際上,“新潮流系”曾經以紀律嚴密著稱,因而被稱為“民進黨的黃復興黨部”。然而,隨著國民黨的黃復興黨部逐漸紀律鬆散,“新潮流系”也在號稱為“新潮流系戰略之神”的邱義仁,及吳乃仁等創流大佬的退“流”,另一創流大佬林濁水也樂於做遊雲野鶴,由於紀律鬆懈而導致實力大不如前了。

  陳水扁既是在其兩次“總統”選舉中,對“新潮流系”的依賴度極深,但卻又不滿“新潮流系”的極力擴張地盤,及壓縮黨內其他派系的生存空間,因而聲稱“不能讓‘新潮流系’一派獨大”,並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由游錫堃主席配合下,主持“全代會”通過“解散派系”的決議,要求黨中央必須立即禁止以派系名義設立辦公室、招募會員、召開會員大會、收受會費、對外募款;禁止派系邀請政務官至派系報告政策及決策;黨中央及地方黨部黨職人員、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任職期間,應聲明退出派系。在表決該決議時,所屬黨代表舉手贊成的“正義連線、“福利國連線”等派系隨即宣布解散。但“新潮流系”雖然不再以派系的形式進行公開活動,卻以“台灣新社會智庫”的名義續存並低調活動,以保留實力。由於“新潮流系”的稱謂是源自於其在“黨外”時期所出版的《新潮流》雜誌(另一大派系“美麗島系”也是源於其所創辦的《美麗島》雜誌),因而創辦了《新社會》雜誌。後來在海峽兩會進行“ECFA”談判時,筆者曾應邀撰文介紹有關內地與澳門特區簽署的“CEPA”的情況。

  蔡英文似是與陳水扁不同,她似乎是並不反對派系活動,而且相反還很懂得操控派系平衡,互相約制。因此,在她出任民進黨主席之後,不但是“新潮流系”重新“出山”,而且也成立了新的派系,包括與“新潮流系”勢均力敵的“正國會”,及正在崛起的“海派”(最近轉型為“湧言會”)。連蔡英文自己,也在“搞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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