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智能網聯汽車場景規模。在全市範圍內有序開放更多街區、道路、機場、關口、港口作為智能網聯車輛示範應用場景,推動無人化、智能化車輛廣泛應用,鼓勵開展開放場景內自動駕駛出租車、公交、短途接駁、物流配送、清掃車、停車場、高速道路等形式的示範應用,對於示範車輛行駛里程累計達到1000公里的運營主體,根據示範應用效果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
創新智能網聯基礎設施市場主體。鼓勵籌建全市統一的新型智能交通運營商,負責數字化智能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壯大。
完善產業配套環境,若干措施共提五條支持舉措。
鼓勵智能網聯車輛開展道路交通測試。在坪山區建設功能齊全、特色突出的智能網聯交通測試場,打造智能網聯汽車與智能交通全面融合的測試環境。對深圳市參與深圳坪山智能網聯交通測試區測試並獲得深圳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通知書的主體減收至少20%的測試費用。
支持參與制修訂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鼓勵企業和機構積極開展技術、測試和檢測等標準制修訂,對獲得發布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訂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
加強行業技術交流合作。鼓勵與國內外行業組織、領先企業開展交流合作,搭建高水平的產業合作交流平台,對舉辦展會、高端論壇等具有國際影響力和行業帶動力的活動,最高給予300萬元資金支持。
加大科研人才引育。大力支持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引入國內外智能網聯汽車領域頂尖人才和團隊,根據現有人才政策給予落戶補貼,並將符合條件的人才納入人才住房政策適用範圍;支持智能網聯汽車企業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等平台。
增強金融資本支持。圍繞智能網聯汽車上下游產業,積極吸引龍頭企業、產業投資基金和投資機構,建立覆蓋全鏈條的資本支持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