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1日電/網評:反對派初選須計選舉經費
作者:清水河 來源:大公報
四年前反對派利用“棄選”破壞選舉公平,沒料到類似惡行又將重演。昨日反對派宣布將在七月中舉行所謂的“初選公投”。此舉實際上是在偷步進行選舉宣傳,嚴重違反選舉公正,政府及選管會必須採取行動,否則選舉將無公平可言。
非法“佔中”的禍首戴耀廷一直扮演著反對派操盤手的角色,為外國勢力操控議會充當“打手”。從四年前的“雷動計劃”到去年的區議會選舉,每一次操盤,都是伴隨著對選舉制度的踐踏與破壞。一六年立會選舉,同樣有所謂的“初選”,更離譜者,在投票前的一日突然“集體棄選”;去年的區議會選舉,打著同樣“初選”招牌進行偷步選舉宣傳。破壞選舉公平,可謂劣跡斑斑。
此次戴耀廷故伎重施,表面上掛著“35+”的羊頭,叫賣“公投”口號,實際上賣的是“港獨”及黑色暴亂狗肉。且不說香港沒有也不可能有所謂的“公投”,僅以“初選”而言,根本就是為早已“內定”的參選人安排的一場爛騷。所謂的“初選投票”,不過是走走過場,正如當年九龍西補選一樣,李卓人參選其實早已是美國人欽點,怎麼可能將選擇權交給普通市民?
“初選投票”再來,無非是要實現兩個目的。第一,為即將出台的反對派參選名單塗上一道“民意”的光環;第二,偷步進行選舉宣傳,為反對派“節省”數百萬選舉經費。
一次成功、兩次成功,三次還能成功?不論戴耀廷如何狡辯,“初選投票”根本就是選舉的一部分,最終得出的“名單”,必須承擔此次所有的開支。以往反對派可以“過到骨”,是因為監管不到位,但此次不可能再有放縱。特區政府以及選管會,要承擔起監督的角色,反對派當天的所有行為,包括“投票站”的人員,以及一切開支,都必須進行嚴格的審計與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