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4日電/“醫鬧”納入信用懲戒勢在必行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潘鐸印
據報道,日前天津制定《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明確把6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列入治理範圍,並擬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人員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實施15項針對性聯合懲戒措施。
治理“醫鬧”一直是社會熱點。今年6月1日,我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正式施行,明確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聯合懲戒為刑事制裁提供了系統的配套和補充,促使不同層次、相互聯動的各種制度形成“合圍之勢”。
對醫鬧、暴力傷醫等行為依法予以嚴懲。醫療糾紛不可避免,但解決必須有法可依、有路可走。醫鬧和暴力傷醫事件,破壞了醫院的正常運轉,嚴重侵害了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醫鬧、暴力傷醫行為衝擊著法律底線,其性質已經不是醫患糾紛、醫患矛盾,而是違法犯罪。同時,除暴力傷醫案件外,對為了滿足自身利益無理取鬧、不聽勸阻,嚴重擾亂醫療秩序,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必須依法從嚴懲處,重拳打擊“醫鬧”的違法行為,對教唆他人暴力傷醫,或以受托處理醫療糾紛為名,實則尋釁滋事,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敲詐勒索的職業“醫鬧”,都要嚴懲不貸。
“醫鬧”納入信用懲戒勢在必行。將“醫鬧”列入社會信用體系,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借助社會信用體系,跨部門聯合執法,讓失信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醫鬧”人員一旦被列為失信行為人,會被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限制被招錄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要撤銷相關榮譽,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等,從失信者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施以懲戒和管控。這既是尊醫重醫的舉措,也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