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6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道,說起黨的十九大以來有關反腐的現象級事件,“主動投案”絕對算一個。自2018年7月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攜帶贓款贓物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投案以來,“主動投案”逐漸成為案件通報中的高頻詞。僅2020年4月至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就公布了浙江省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二級巡視員陳曉,河南省三門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振清,河南省濟源市政協副主席李社會,遼寧省本溪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紅日等主動投案的消息。問題幹部“扎堆”投案形成的“主動投案潮”背後,是什麼力量在推動?如何看待和把握這一反腐新動向?
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並不斷鞏固發展的重要標誌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以雷霆之勢反腐懲惡,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有目共睹。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七次全會工作報告公開的數據顯示,2015年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交代違紀問題的黨員幹部5400餘人,2016年則有5.7萬名,一年間增長10倍,這既是中央反腐敗壓力傳導的結果,更是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的明證。
黨的十九大後,全面從嚴治黨不鬆勁、不停步、再出發,正風肅紀、高壓嚴打的勢頭有增無減,制度籠子越扎越緊,追逃天網越織越密。特別是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逐步深化,《監察法》正式頒布實施,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被納入了監察全覆蓋的範圍。強大震懾下,問題幹部的心理防線受到巨大衝擊。“特別是十九大之後,落馬的一個接一個,這也是一種震懾。當時就是吃不好、睡不好。我也把我自己的這些事兒捋了捋,覺得跑不了,不能再有僥幸心理了。”專題片《國家監察》中艾文禮的自我剖析,反映了許多問題幹部選擇主動投案的心路歷程。
在2018年12月13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黨中央對反腐敗鬥爭形勢作出“取得壓倒性勝利”的重大判斷,表明我們黨不僅在解決腐敗存量上有了重大進展,更對腐敗增量產生強烈震懾。作為這一判斷的注腳,從2019年1月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披露“黨的十九大以來共有5000餘名黨員幹部主動投案”,到四次全會工作報告顯示,2019年“全國有10357人主動投案,其中中管幹部5人、省管幹部119人”,不僅主動投案人數明顯上漲,而且囊括了從一般幹部到省部級大員,從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到企事業單位、村級黨組織工作人員,從年輕幹部到退休領導幹部等各個層級。以退休15年後依然選擇主動投案的浙江省紹興市政協原副主席陳建設為代表,越來越多問題幹部選擇主動投案,表明腐敗存量的“堅冰”正在開裂、融解,不收斂不收手的幹部正在收斂收手。可以說,“主動投案潮”的出現,有力說明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而且正在不斷鞏固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