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生意為何屢禁不止?
“這就跟早期電商刷單、刷好評是一個意思,只是應用場景變了。”從社交電商轉戰直播帶貨的業內人士杜俊龍表示,電商領域的數據造假由來已久,流量生意的味道越來越重。
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看來,這樣的“生意”不符合公平競爭原則,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而對消費者來說,其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也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表示,儘管反不正當競爭法和電子商務法都明確禁止刷單等數據造假行為,但是“刷數據”行為具有隱蔽性,市場監管部門通常難以及時、主動發現。而直播平台能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取決於平台的技術和管理能力,以及平台主動打擊數據造假行為的意願,畢竟平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數據泡沫”的受益者。
日前,中國商業聯合會表示,將由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牽頭,起草制定《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網絡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等全國性社團標準。各界期待此舉能讓“直播帶貨”有規可循。
趙占領分析稱,作為推薦性國標,其雖然不具有強制性,但是對於完善直播帶貨領域的“遊戲規則”,助力新業態提質增效將具有指引作用。
劉俊海則建議,在制定行業自律標準時應“開門立標”,特別是要公開徵求消費者的建議,通過行業自我加壓提升整個行業的公信力,從而提振消費者的消費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