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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應充分發揮市場力量
http://www.CRNTT.com   2020-07-02 08:04:22


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不能走老路,要充分利用市場手段、發揮市場力量,有效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性。
  中評社北京7月2日電/今年以來,中央多次強調,加快5G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社會各界期待“新基建”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

  經濟參考報發表中國民生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郭曉蓓文章認為,與傳統基礎設施建設相比,“新基建”項目更偏重於信息化和創新領域,科技化程度較高,這意味著市場主體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的參與度會比較高。因此,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不能走老路,要充分利用市場手段、發揮市場力量,拓寬資金來源,創新投融資方式,有效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性。

  文章提出,首先,政府引導和市場競爭相結合,進一步發揮民營企業在“新基建”中的作用。一是運用“四分法”,界定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對商業化價值低但又非常有必要、涉及公共信息、市場整合難度比較大的新型基礎設施,政府應積極主導或牽頭。除5G基站、公共大數據中心等項目外的信息基礎設施和融合基礎設施領域,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二是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對於清單之外的所有行業、領域,要給予各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的機會。同時,要合理確定投資資格,不得設置超過基礎設施項目實際需要的註冊資本金、資產規模、銀行存款證明或融資意向函等條件,不得設置與項目投融資、建設、運營無關的准入條件。

  三是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新基建”。一方面,應加快制定民營企業參與“新基建”分行業、分領域、分業務市場准入的具體路徑和辦法。另一方面,鼓勵廣大中小企業特別是創新型科技型企業通過技術入股、項目混改等方式主動參與。與此同時,主動消除民間資本參與“新基建”的顧慮,建立誠信機制,明確投資回報預期、違約責任等,制定風險防範措施,釐清特許經營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的關係、界限。

  其次,加快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各類要素在推進“新基建”過程中高效配置。具體包括: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人身安全、創新權益、自主經營權,改善民營企業家成長環境;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通過創新戶籍制度、社保制度、醫療教育等配套公共服務保障,創造勞動力自由流轉的公平就業環境;促進東中西區域勞動力優化配給、市場化流動;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增加有效金融服務供給,完善退出機制;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術要素價格形成機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有序開放數據共享,注重標準化與安全性。

  再次,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完善金融基礎設施。一是加快推進PPP模式在“新基建”領域的應用。積極開展PPP項目推介,拓寬民間資本進入“新基建”的渠道,取消和減少阻礙民間資本進入“新基建”的附加條件,進一步明確回報機制,激發民間資本的熱情。二是健全直接融資體系。發展“新基建”,民營中小企業的技術優勢不可或缺,應充分發揮科創板作用,積極推動在“新基建”領域比較成熟的企業上市,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企業。三是完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一方面,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拓展信用信息的采集與應用領域,增強信用的激勵與約束作用;另一方面,拓展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平台接入主體,增強信息登記的強制性、全面性和準確性,為企業提供融資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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