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7日電(記者 倪鴻祥)針對香港政府發布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部份內容涉及“台灣”,陸委會今天中午回應表示,港方應說明及保障台灣駐港機構及台灣人在港應有權益與自由安全。陸委會也“嚴正警告”北京及港府不要逾越違反人權及侵害台灣在港團體及機構正當權益的界限。
陸委會表示,對於港府2020年7月6日公布、7日實施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以及中共企圖改變香港現況、阻絕國際社會與香港的交流,表達強烈不滿與譴責。
陸委會表示,該實施細則定義模糊、浮濫,對於長期在香港從事民間交流服務的台灣政黨、民間團體、駐港機構及人士極其不尊重、不友善;除了製造我在港國人的恐慌外,更扼殺台港正常交流互動。這形同是極權政體無限擴權的思想審查。
陸委會表示,不僅感到錯愕,也“嚴正警告”北京及港府不要逾越違反人權及侵害台灣在港團體及機構正當權益的界限。
陸委會強調,過去已多次聲明,關心香港情勢,但從未介入;駐港機構更是經過雙方換文同意,提供民間交流服務的機構,長年以來亦從未逾越分際。香港方面應依雙方協議保障我駐港機構不受任何政治干擾;相關方面切勿無限上綱、輕舉妄動,破壞台港及兩岸關係。
陸委會表示,蔡英文政府將進一步釐清該法範疇與諮詢法律意見,與各國保持合作,並採取一切可能的行動,保障駐港機構及台灣人在港應有權益與自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