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此前的風險監測工作,多是基於可能性風險的一種未雨綢繆,那麼確有病毒被檢測出後,對於進口冷鏈食品的風險防範,就理當有更嚴格、更具針對性的措施保障。如海關總署要求,要重點檢查境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和監管責任的落實情況,境外食品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以及境外官方和企業對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新冠肺炎和食品安全有關指南的執行情況。
要實現這一點,既要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合作、信息互通,也要求國內的相關責任主體必須“守土有責”,不留死角和盲區,真正將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入的風險降到最低。
在輸入性疫情防控方面,此前主要是針對“人”的防控,一開始是將航空口岸作為重點,隨後則延伸到水路和陸路口岸。而在新的疫情風險下,如鐘南山院士此前所提醒的,除了“防人”還要“防物”,防範新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入的風險。
這次在進口海鮮外包裝上檢測出病毒,是一種新的風險提示,但也證明此前相關部門的“防物”方向是對的,後續的防控措施,在充分和科學的風險評估基礎上繼續完善、升級,有其必要。當然,具體的防控力度如何把握,要兼顧成本、通關效率和疫情發展現實,真正堅持好科學、有效的防疫原則。
除此之外,相關部門也應有針對性地加強相關信息的發布,如提供科學的消費指南,避免引發民眾和市場的過度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