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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任“監察院長” 26名“監委”全過關
http://www.CRNTT.com   2020-07-17 15:32:53


陳菊將出任“監察院長”,26名“監委”被提名人全數通過。(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7月17日電(記者 黃筱筠)“監察院”人事案在“立法院”多日藍綠衝突後,今天中午在民進黨席次優勢下全數過關。陳菊以65張同意票出任“監察院長”,蔡英文提名的26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也全數獲得過半數“立委”同意,出任“監察委員”。當“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布陳菊出任“監察院長”時,底下綠委一陣掌聲。

  陳菊拿下65票同意票、不同意票3票、無效票2票。“監委”被提名人除了陳景峻(前“行政院秘書長”、前台北市副市長)同意票63張、不同意票4張、無效票3張,施錦芳(“行政院”黨產會副主委)同意票64張、不同意票3張、無效票3張。其他的“監委”被提名人都獲得同意票65張、不同意票3張、無效票2張。

  “立法院”總席次113席、民進黨62席、國民黨38席、台灣民眾黨5席、時代力量3席、台灣基進1席、無黨籍4席。

  26位新任“監察委員”,包括前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衛福部次長”蘇麗瓊、台聯前“立委”賴振昌、醫師林郁容、蕭自佑、民進黨前“立委”葉宜津、“教育部”前次長范巽綠、“國安會”前諮委林文程、“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郭文東、律師張菊芳、世新大學前校長賴鼎銘、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浦忠成、“審計部”副審計長王麗珍、律師林國明及黨產會委員施錦芳等。以及連任的現任“監委”趙永清、蔡崇義、林盛豐、王美玉、王幼玲、高涌誠及田秋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明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6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去年12月10日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明定“監察院”下設“國家人權委員會”,由“監察院長”兼任主任委員,將接任“監察院長”的陳菊也將兼任第一屆“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監察院”人事同意權之行使,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之同意為通過。目前“立委”總數為113席,因此只要獲57張同意票,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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