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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範雲告陳雪生性騷擾 求償50萬元
http://www.CRNTT.com   2020-07-20 14:18:10


范雲今回應有關控告陳雪生性騷擾等案。(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7月20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臨時會上周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民進黨“立委”範雲認為中國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背後3次,涉及性騷擾,今天中午將赴台北地院遞狀,向陳雪生提起民事訴訟。範雲今天受訪強調,她公開抗議這麼多天,陳雪生依然故我,希望改革羞辱被害者文化。陳不是一般公民,國民黨最大在野黨,應該要知道狀況,這是非常需要改革的性騷擾文化,她發聲是希望不要二度傷害,用具體行動讓大家看到,“羞辱性騷擾的文化應該要被改革”。

  至於若陳雪生道歉,是否會撤告?她也說,要看道歉模式,不能大街罵人、小巷道歉,她長期從事婦女運動,沒想到自己碰到,這就是“metoo運動”。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林宜瑾也會一起去提告,範雲表示,她們兩位現場目擊是證人。是否針對國民黨團?她表示,提吿對象是陳雪生,“他也沒否認碰到我,要我不要作秀,碰一下不會怎麼樣”,“現場說不會懷孕,不是性騷擾”。電視訪問還說性騷擾只會在廁所,“是活在恐龍時代的惡男,應該要被教訓”。

  範雲中午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提告,委任的賴芳玉律師說明,本案除當下顯而易見的肢體性騷擾樣態之外,後續各式言詞其實隱含被告重大的性別歧視,但適用現況性騷擾防治法中,因為沒有碰觸身體隱私處,只能由台北市政府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提出民事訴訟,陳雪生不法侵害範雲人格權之侵權行為,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第1項、第2項前段,要求陳雪生應負損害賠償之責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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