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6日電/據新華網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意見強調,落實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要求,依法懲治破壞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發展等刑事犯罪,為“六穩”“六保”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對妨害復工復產、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意見要求,依法從嚴從快追訴,最大程度幫助企業挽回損失。突出懲治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惡意阻工、破壞交通等擾亂復工復產秩序的犯罪,以及利用提供虛假就業、兼職信息,虛假訂立公司企業合同,虛假提供中小企業貸款等手段實施的詐騙犯罪。
意見指出,結合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把握好司法政策與法律標準,依法及時處理妨害傳染病防治和國境衛生檢疫,非法捕殺、交易野生動物,制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物資、假藥劣藥以及不符合標準醫用器材等犯罪。依法嚴懲以暴力、威脅方法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犯罪行為,對主觀惡性大、社會影響惡劣的行為人,堅決從嚴追訴,從重提出量刑建議。
近年來特別是疫情期間網絡犯罪數量大幅上升,意見要求,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網絡傳銷、侵犯個人信息、網絡“黃賭毒”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懲治力度,積極配合公安、工信等部門堅決整治網絡黑灰產業鏈,強化源頭治理,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此外,意見充分考慮經濟下行和疫情影響等因素,明確要求對“職業放貸人”採取非法手段催收高利放貸債務及其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不法分子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製造“套路貸”等違法犯罪行為,從嚴追訴,加大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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