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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有別於科創板,其服務目標不只是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也會支持傳統產業創新升級(大公報) |
中評社香港7月27日電/中國創業板市場在1999年呱呱墜地,在2020年迎來註冊制改革,涉及上市條件、交易規則、投資者門檻、退市規則等方面。分析認為,在註冊制的契機下,創業板將進一步完善發行、上市、交易、再融資、併購重組等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在制度適配、新舊銜接、協同發展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探索性安排,讓更多成長型創新、創業、創造、創意企業享受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紅利,並為未來全市場推行註冊制積累經驗,增強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功能。
大公報報道,今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6月,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先後發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則,中國資本市場迎來新的時代。
在6月12日,深交所發布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並於6月15日開始受理創業板在審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併購重組申請;6月30日起,深交所開始接收新申報企業提交的相關申請。據悉,交易所審核通過後會有中證監註冊、領批文、發行上市等環節,預計需時4個星期,第一批創業板註冊制企業最快8月中旬正式上市。
存量改革進入“深水區”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是資本市場首次在存量基礎與增量意義上同步推進的改革,如果說科創板是資本市場革新的“試驗田”,創業板革新則是進入“深水區”。
北京理工大學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研究中心主任張永冀認為,不同於科創板註冊制改革是增量改革,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會引領存量改革,現有發審體系或將進一步變化。
華興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龐溟也表示,創業板有大量存量上市公司,改革同樣利好已經在創業板上市的優質股票。他解釋說,創業板註冊制改革配合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擴大對外開放、健全投資者保護機制等配套措施,最終有利於促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投資者結構不斷改善、市場逐步趨於穩定與理性、壓縮在殼公司上的資源錯配與價值錯估。
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目前約佔中國GDP的16%,其2018年產出增長率為12.2%,比以現價計算的GDP增速高2.5個百分點。增速的引領令到愈來愈多的新經濟企業在資本市場獲得應有的認同。在過去10年,MSCI中國指數成份股中的新經濟股增長了1092%,反之,舊經濟股的增長就只有82%。
此次創業板改革綜合考慮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指標,制定多元化上市條件,以支持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類型的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分析,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有利於推動更多優質新興科技類企業登陸資本市場,並將完善發行上市、併購重組、再融資等基礎制度,進一步增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包容度。
包容創新創業企 添產業助力
“當今是國際形勢和戰略格局發生深刻變化的關鍵時刻,資本市場無疑承擔了促進科技引領實業、助力產業升級發展、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提升國家綜合國力和核心競爭力的歷史重任。創業板改革,正當其時。”龐溟指出,改革強化了創業板與其他板塊之間的層次性,體現了特色化、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形成與中小板、科創板、新三板精選層之間相互補充、互為促進的格局,促進了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立和發展,拓寬了企業獲得資本平台的選擇路徑和空間,為新經濟上市提供又一優質選擇,同時有望助力資本市場其他領域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