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1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近日,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就《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以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和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徵求意見稿》明確償付能力監管的三支柱框架。結合我國保險市場實際和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發展趨勢,將定量資本要求、定性監管要求和市場約束機制構成的三支柱框架體系,上升為部門規章。
《徵求意見稿》提出將償付能力監管指標擴展為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三個有機聯繫的指標。三個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的保險公司,為償付能力達標公司。
《徵求意見稿》將強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主體責任。通過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健全償付能力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建立完備的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制度,制定三年滾動資本規劃等,進一步強化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主體責任。
此外,《徵求意見稿》規定,對於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銀保監會應當根據保險公司的風險成因和風險程度,依法採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