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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黃郁芬。(中評社 雷明正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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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黃郁芬辦公室。(中評社 雷明正攝) |
中評社台北8月3日電(記者 雷明正)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捲入SOGO收賄案,遭到檢調聲押。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黃郁芬3日接受《中評社》訪問時,以前“立委”高潞·以用辦公室出事後遭開除黨籍為例指出,怎麼黨主席自己發生事情反而不能以同樣標準看待?他直言將徐開除黨籍也不為過。
徐永明遭調查後,時代力量決策委員1日晚間召開臨時決策委員會,會中決議即日起停止徐永明及副秘書長林鈺傑的職務,並推選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為代理黨主席。
時代力量秘書長陳志明在2日指稱,徐永明所涉款項是要拿來付黨工薪水。黃郁芬對這說法十分不以為然,她表示,一個秘書長說出這樣言論很不適當,所言為真的話應該要向檢調自首,交代這件事情,代表秘書長知情。以時代力量過去的標準,如果不為真的話,作為秘書長不應該以臆測的言論去發表他的想法。
黃郁芬表示,新聞上看到徐永明涉貪的消息,瞬間相當吃驚,不相信時代力量居然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她以前時力不分區“立法委員”高潞·以用辦公室主任涉嫌非法取得400萬元的綠能補助為例指出,當時高潞本人作為在法律上沒有任何不法,但是在辦公室監督這件事情上,有監督不周和管理不周的狀況。因此紀律委員會當年的說詞是認為“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時代力量的道德標準要高於法律”,將高潞·以用開除黨籍,使之失去不分區“立委”的資格。
黃郁芬認為,時代力量必須要拿出一定的態度和讓大家信服的方式才對。目前黨中央相關應對和處置方式是無法取信於社會大眾,因為過去講的很漂亮,甚至時代力量黨團還提案,如果政黨貪汙,要採取連坐相關法案。所以這應該要向社會大眾表示,時代力量這個政黨對這類的情事是用嚴格標準,“我們是不是一個對外界高道德,對待自己人卻因人設事,這是個很不該傳遞的訊息。”
而這次徐永明涉賄案,黃郁芬認為明眼人看都知道,黨中央不是以同樣標準在面對徐永明,但是比例和情節比當時高潞·以用所引發的都更為重大。尤其發生事情的是黨主席,畢竟黨主席代表政黨。黃郁芬痛批,一個被檢調收押的前“立委”,恐怕目前不適合代表時代力量這個政黨,開除黨籍也不為過。她更直指,如果用過去標準看待這件事情,不只徐永明主席,推舉徐永明的人,或是徐所提名的一級主管,在政治上必須要負起責任。
黃郁芬指出,首先,時代力量向來以高道德標準樹立正當性,發生事情當下捲入案件的人是黨主席,這比其他政黨還傷,“不是貪污金額的問題。”
其次,雖然目前檢調還在調查,這當然不知道實際狀況如何。但是對支持時代力量的年輕人而言,黃郁芬指出,這正巧就是過去年輕人厭惡政治和討厭政治的地方,也就是政治人物會利用職權去圖利個人,這是年輕人最唾棄的。時代力量過去標榜是為年輕人發聲,尤其對手民眾黨在這次案件沒有涉入,遠比對國民黨和民進黨傷害還大。讓年輕人對時代力量期待越高,失望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