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9日電/據大公報報道,警方上周一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等多人,並大舉搜查壹傳媒大樓等多處地方搜證。繼黎智英等人及《蘋果日報》上周五入禀高院阻撓警方檢取證物後,他的兩名兒子黎見恩和黎耀恩,亦入禀提出同類申請,要求法庭裁斷警方檢取的材料是否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並要求警方歸還。
黎智英的長子黎見恩(41歲)及次子黎耀恩(39歲),日前各自入禀,向警務處處長索回警方檢取的材料。二人在入禀文件提出,要求法庭裁斷警方於8月10日從二人檢取的材料中,哪些物品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超出搜查令涵蓋範圍。
黎見恩、黎耀恩又要求法庭裁斷警方是否“越權”搜查;並要求法庭頒令,警方須歸還搜查令涵蓋範圍以外物品。
所謂“法律專業保密權”,一般是指律師與其客戶的溝通內容獲法例准予保密,客戶有權拒絕向他人披露相關資料。
黎見恩及黎耀恩分別經營麵店及茶餐廳,二人分別涉嫌串謀欺詐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於上周一被捕。大批警員當日曾到黎耀恩在中環開設的“四季常餐”餐廳及食肆“YakiniKuu”調查,並檢走文件及電腦等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