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0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今年6月30日,為期4個月的我國首次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工作順利結束。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併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周期計算應繳個稅。專家認為,此次個稅匯算不僅讓數千萬自然人納稅人收獲了個稅改革“紅包”,也彰顯了國家稅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稅收治理能力向現代化邁出的堅實一步。
北京某醫院財務人員徐女士說,單位裡有上千人需要進行個稅匯算,人員年齡跨度大、收入結構複雜,匯算開始前她壓力非常大。“沒想到個稅計稅方式簡單,申報更是實現‘一表集成’,醫院上千名員工在輔導下自行完成了匯算,極大減輕了我們的負擔。”
新個稅法規定,對綜合收入部分的扣除項目除年度免征額6萬元外,6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扣除標準上均採用定額而非比例標準,簡化的稅制設計,便於納稅人理解掌握。不僅如此,匯算表單設置合理,辦稅流程清晰便捷,個稅APP的普及和預填報服務為納稅人省去了煩瑣的填表過程,全國大部分納稅人以網絡申報方式完成了個稅匯算。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指出,此次個稅改革,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對稅制進行了簡化設計。這既有利於自然人理解與操作,又便於稅務機關徵收管理,從制度上保證了首次個稅匯算的成功實施,體現了我國稅收治理的制度優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