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吳亞軍在處置老煙草大樓及新煙草大樓的過程中,接受利益輸送,貪污公款。他長期占用煙草公司房屋,甚至讓煙草公司職工為其卷煙零售店打工,並且先後挪用公款8400餘萬元用於私人炒股、償還貸款以及為自己公司經營性貸款提供擔保等用途。
2018年8月,因擔心問題暴露,吳亞軍將特而福公司部分賬本燒毀,又將名下的900萬元存款和家中的高檔白酒、木雕等貴重物品轉移到他人家中。
接受組織審查後,吳亞軍自恃準備充分,要麼閉口不答,要麼以“想不起來”為由應付了事, 對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竭力狡辯,並以絕食方式對抗。
“他非常倔強,認為只要不開口組織就拿他沒有辦法。”調查人員回憶。吳亞軍違紀違法行為時間跨度長達19年,一些關鍵的證據已滅失、銷毀,調查難度非常大。
為此,調查組兵分三路。“通過銀行協助恢復交易日志,從數千條日志中逐一查找比對吳亞軍本人、親屬等關聯銀行賬號,並在銀行倉庫逐一尋找、翻閱原始憑證,逐步查清其資金流向……”扎實的外圍取證,為審查談話提供有力支持。
“組織對我進行了大量細致的調查,取得了詳細的第一手資料。就算耍盡伎倆,也終究逃不過辦案人員的火眼金睛。”在大量的事實和證據面前,吳亞軍終於認罪悔罪。他寫出近五千字的懺悔錄,深刻剖析其違紀違法的根源。
“煙草系統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我長期集黨組書記、局長、經理三個職務於一身,受到的誘惑自然很大……一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推動煙草專賣行政審批改革。”吳亞軍還針對當前煙草公司管理運作中的問題,撰寫了《關於整治“煙票”的建議》,希望以案為鑒,進一步規範煙草行業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