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巡察反饋意見中第4項內容——你鄉違規報銷交通違章罰款4500元,整改中為什麼沒有追繳?相關責任人是否作出處理?”
近日,山東省慶雲縣委召開巡察整改督評會議,被巡察黨組織負責人當“考生”,對照巡察組反饋意見逐條匯報整改落實情況,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提出質詢,巡察組組長對整改工作進行現場點評。
整改督評會上,該縣中丁鄉黨委書記馬國輝剛一匯報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張永勝一針見血,指出了整改中存在的不實不細問題。
“我們鄉的整改工作確實還不全面、不徹底,我們將針對這些問題逐條逐項再次落實,杜絕整改只對事不對人、追責問責不嚴肅的問題。”面對質詢,馬國輝表示真誠接受。
和馬國輝一樣,各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負責人不回避不遮掩,自覺認領責任,記錄督評意見,報告整改打算。大家表示,“這場督評會,既是對巡察整改情況的集中會診,也為我們進一步做好整改提升開出了良方。”
整改匯報、評議質詢後,督評組現場對被巡察單位整改情況進行打分。會後,縣委巡察辦結合評分結果和現場督查情況,形成了“二次問題清單”,對有關單位黨組織發出《督查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報告進展;短期內難以整改完成的將持續跟進督促,直至見底清零。
“巡察整改督評機制真刀真槍,有助於解決表面整改、虛假整改、以出台制度代替整改等突出問題。”縣委巡察辦負責人介紹,該縣制訂了《縣領導落實“一崗雙責”推進巡察整改責任清單》,明確縣領導參加巡察反饋會、列席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督促開展專項整治等10項責任。截至目前,該縣巡察反饋及督評跟進的1656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625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