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經濟和可持續發展合作夥伴關係
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支柱是瀾湄合作實現地區發展和經濟增長的關鍵要素和主要推動力。為維持增長態勢,造福各國民眾,實現普遍繁榮,應加強軟、硬件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深化產業結構調整,保障貿易通暢,推動金融一體化,加強信息和通訊技術,科技創新、環保、可持續能源生產和利用、農業競爭力和減貧、農村協調發展等合作,加強政府與私營部門合作。鑒此,我們將支持採取如下措施:
(一)加強瀾湄國家之間以及與其他地區的互聯互通,制定瀾湄國家互聯互通合作規劃,與《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2025》互為補充,促進貿易、投資、電力互聯互通、工業、科技、創新、基礎設施、交通設施、民航、公路和鐵路連接、旅遊和人文交流。通過瀾湄國家互聯互通金融機構合作機制等途徑,加強對瀾湄地區互聯互通的金融支持。
(二)鼓勵“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建設與瀾湄流域經濟發展帶協調對接,充分考慮瀾湄各國經濟發展戰略以及比較優勢,加強貿易聯通,增強經濟韌性,促進產業融合,加速各國在第四次工業革命時代的工業化、現代化和創新。
(三)遵循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東亞減貧合作倡議”,通過高效實施瀾湄合作專項基金項目、“東亞減貧合作倡議”示範工程以及其他減貧合作項目,加強瀾湄區域農村發展和減貧合作。
(四)抓緊完成《瀾湄跨境經濟合作五年發展計劃》,以促進貿易、投資、區域電力貿易、電子商務、經濟技術合作、產業園區、跨境經濟合作區、製造業和貿易便利化等領域的跨境經濟合作。各國可根據國內法律法規,選取至少一個跨境經濟合作區作為最佳實踐典範。
(五)根據《瀾湄國家產能合作聯合聲明》,完成《瀾湄國家產能合作三年行動計劃》,開展“多國多園”合作,促進投資、就業、能力建設、減貧以及技術和創新合作;秉承互利共贏原則,遵循適當的商業規則和國際慣例,認識到地方、國家及區域發展戰略相互補充,推動瀾湄各國工業轉型,提升在區域和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優化區域生產力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