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明確目標引導對照檢視。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決策部署,公司改革發展願景目標和紀委書記履職中存在的問題不足,在反饋中明確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工作目標要求。比如,針對當“老好人”的現象,提出“希望進一步涵養鬥爭精神、增強鬥爭勇氣、提升鬥爭本領,從嚴監督執紀問責”;針對“三轉”不到位和能力不足等問題,指出“希望聚焦主責主業,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等。通過既反饋結果又明確要求,引導紀委書記對照目標找差距、對照標準補短板、對照要求強弱項。
以雙向反饋壓實“兩個責任”。在向紀委書記本人反饋專項考評結果的同時,向所在單位黨委書記同步反饋考評等次情況,突出強調黨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黨委主體責任,一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幫助黨委書記進一步了解紀委監督的階段目標、重點任務和工作動態,增進互信、加強配合,推動“兩個責任”貫通協同形成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