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風建設是攻堅戰,也是持久戰。對於處在改革開放前沿的深圳來說,幹部作風不過硬,就會貽誤發展良機。40年來,深圳始終加強作風建設,為特區改革發展保駕護航。
上世紀80年代,出台《關於搞好黨風的十條規定》《關於市領導深入基層改進領導作風的規定》,90年代,推進黨風標準化建設,開展黨風檢查和行風評議。多年來,圍繞群眾關心的問題,深圳治理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濫發錢物、超標準興建樓堂館所、私設“小金庫”等問題,推動黨風政風社風持續好轉。
黨的十八大後,為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深圳落地生根,從第一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始,該市就由深圳市紀委牽頭與媒體成立聯合檢查組,收集“四風”問題線索,在媒體上曝光。
嚴抓作風成為常態。近五年來,深圳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446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76人、組織處理770人,釋放越往後盯得越緊、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與此同時,作風建設長效機制不斷健全。
“建立責任管理機制、教育引導機制、監督檢查機制、查處問責機制,促進糾治‘四風’工作規範化、常態化、長效化。”2018年8月,該市出台《建立健全糾正“四風”長效機制規定(試行)》,成為深圳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化風成俗、規範特區幹部作風的有力舉措。
2019年被確定為深圳作風建設深化年,深圳市委以1號文件印發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推進作風建設再深化的行動方案。 |